因工作需要,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要求具体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计划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,具有行政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二、招聘专业
专业不限,环境科学与工程类、管理类、法律类、中文类、文秘类、化学类、生物学类、计算机类、会计类等专业优先。
三、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;
(二)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品行,吃苦耐劳,具备一定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,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应用;
(三)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(含应届毕业生),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能够提供相应证书。
(四)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(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、女40周岁以下(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要求的,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。
(五)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;
(六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:
1、正在接受司法机关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、审查的;
2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;
3、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;
4、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报名时间: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7日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(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,逾期不再受理)。
1.现场报名:请应聘者自行下载《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并如实填写;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,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,直接到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403室报名(双休日、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)。
2.网上报名:请应聘者自行下载《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,并如实填写;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历学位证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的扫描件,发送到平南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的邮箱(gxpnhb123@163.com),邮件标题格式为“平南生态环境局编外聘用+名字”。
应聘者对报名表的内容真实性负一切责任。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,一经发现取消资格。
报名日期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7日止(以成功接收报名表时间为准)。
(二)资格审核
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,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审核结果,并通知考试时间、地点。考试当天请携带打印并在真实性栏内并签名的报名登记表(需附照片),连同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验原件交复印件)进行资格审查。凭身份证参加考试。
(三)考试
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,满分100分,应聘者根据抽签号确定面试顺序。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,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、潜在能力及综合素质。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岗位人数1:1的比例录用。
(四)体检
我局根据考试结果,组织拟聘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,费用考生自理。体检参照《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同放弃资格。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,经我局研究后调整拟聘人选。
(五)签订聘用合同
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,试用期满,签订聘用合同书,合同书一年一签,聘用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,双方续签合同。工资待遇参照贵港市招聘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执行,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正式聘用工资待遇的80%执行。
五、其它事项
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,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,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,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,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。